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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前,河源全市企事业单位将完成公务用车的封存停驶工作;下月1日起,开始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据了解,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范围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各部门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为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所属国有企业(不含境外企业和企业境外分支机构)。 根据《方案》,全市各级参改单位将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涉改取消车辆的封存停驶工作,7月1日起计发公务交通补贴或执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 《方案》要求,此次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严从紧核定实行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和人员范围,严格禁止普遍发放交通补贴或允许限额报销的福利化倾向。